三是规范网约车发展。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体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
四是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为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以及合乘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五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的政 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要求各地公开出租汽车经营主体、数量、经营权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运用互联网技术 建立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将有关评价信息作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依法查处不正 当竞争、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运营活动,强化全过程监管。
六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出租汽车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自职责,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另外,根据改革的总体思路配套起草的《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网 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定位,规定了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及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条件,并对平台公司经营行为、车辆报废、驾驶员专兼 职从业、部门联合监管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处罚的权限范围,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我们希望通过各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积极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让各方市场主体的权益都得到有力保障,公平开展竞争、规范有序发展。让新老业态更好融合发展,实现行业的长治久安。让人民 群众得到可持续、安全、高品质的个性化出行服务保障,更多更好的获得感。
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问题复杂,利益交错,社会关注,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和各相关部门的同志愿意一起回答记者朋友们的问题。谢谢。
袭艳春:
谢谢刘小明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想问一下交通运输部的刘部长,刚才您在介绍情况时说到这两年 来经过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这两个文件终于出台了。从2014年网约车的出现,对传统的出租车和大家的出行方式带来了不小的改变,可以说从2014年到现 在,出台这两个文件时间会不会有点晚?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机推出这两个文件?发布会之前我看了这两个文件,发现无论是从网约车还是传统的出租车,价格和数 量的管控上都给予了地方很大的自主权,在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上,总体的文件的设计是怎么考量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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