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网约车车辆管理。过去的出租汽车八年就要报废,现在根据网约车的特点,我们考虑到服务的时间等问题,所以八年如果到了60万当然要报废,如果没有到60万,八年后可以转成其他的社会车辆的用途,所以这也是新的制度设计。
第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的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和协议,就是灵活的用工制度。
第六,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除了以上这些监管创新以外,我们在管理办法中也给地方留足了政策空间,我们也希望各地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发挥智慧,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促进网约车健康规范发展。谢谢。
路透社记者:
第二个文件说是《暂行办法》,为什么要暂行的?
刘小明: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您也知道,国际上对网约车有很多没有形成 定论和一致性的意见,可以这么说,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城市,对网约车是实行禁止的管理方式,德国、法国、西班牙、日本、新加坡等等,他们都是禁止发 展。即使是美国,网约车的发源地是美国,在不同的州也实施不同的管理策略,所以也在不断探索它的定位、劳动关系、价格管理等等,这些方面都处于探索过程 中。所以我们这次考虑到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认识上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当然这个过程我刚才已经介绍,我们已经经过了两年时间,应该说网约车的优点和问题 也基本暴露,但是没有完全暴露。现在我们还有不少平台依然在高额补贴,高额补贴的情况下,这种市场的需求其实是虚高的,并不是实际的,很多的情况还没有完 全显现。另外,这段时间因为恶劣天气,平台企业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加价,有2倍的、有3倍的、3.9倍的,大家可能都有体会。社会上很多的人希望对网约车 放开市场,就让它进行市场调节,但如何管住底线,更好地保护乘客、驾驶员的利益,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乘客和驾驶员往往是弱势群体,当然,我们也要依法保护规 范以后的平台的合法权益。因为有一些情况、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我想现实阶段我们用暂行可能更为合适,以便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跟踪、完善这 个办法,使得办法更切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想请问刘部长,之前社会上对于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份子钱一直是 比较多的批评,很多呼吁份子钱应该降低。新型的网约车,其实对传统的出租汽车都有着非常大的冲击,有一些说法认为,传统出租汽车可能被网约车替代,不知道 怎么看待这样的说法?未来对于传统出租行业如何发展?我们的改革措施能不能让这些份子钱切实降下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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