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明:
巡游车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快速发展的,当然90年代以前也 有,只不过量特别小。我记得我刚到北京工作时,那时坚决不敢打车,我刚开始上班一个月,88年82块钱,基本上1/4多就得交了这趟出租车的费用。90年 代到现在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也积累了不少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您提到的份子钱,就是劳资关系,劳动定额的一些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就有一种声音说,传统 出租汽车要被淘汰掉,其实应该这么讲,对巡游车和网约车,各有其特点,他们将来会不会谁被谁淘汰,尤其是现在,好像巡游车应该被淘汰,主要还是取决于乘客 和市场。大家很清楚,巡游车最大的特点是很公平,不管会不会用手机,老年人、年轻人,大家都能够公平的用,现在一些老同志,如果仅仅有网约车对他来说可能 就是不方便。
根据专家的研究,在出租需求比较集中的区域,巡游车可能运行起来更加节约。巡游车是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所以本身就实现了平峰、高峰的内部交叉补贴,所以价格是公开透明的,不会像网约车碰到恶劣天气时动态加价的问题。
这两种车各有千秋。这次对传统巡游车,我们明确坚持要对其进行 改革,一个是经营权的制度,为什么要进行经营权制度改革我已经说了,要把它变成有期限、无偿,刚才我说了两点。另外一个是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我们要利用 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就是不用承包金、不用定额的制度,而是根据运营的情况,驾驶员和企业合理承担风 险,共同承担风险,合理分配利益。如果依然用承包的方式,鼓励用行业协会和工会共同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合理的承包金,实行动态的调整,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 益。第三个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因为传统的出租汽车运价是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科学的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 态的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再一个是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 式提供运营服务,拓展服务功能,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现组织化的管理,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承诺, 提高服务的品质。
所以,网约车和巡游车谁代替谁,现在还没有定论。我相信各有所长,更多是两种业态相互促进,由市场、乘客来做最后的选择。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想问一下,看这两个文件的规定,网约车的性质是归于出租车的,这是否与发展共享经济、分享经济是相矛盾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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