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等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交通报记者:
我想问刘小明部长一个问题,刚才您提到去年征求意见阶段征求到了几千条意见,也都逐一做了梳理,并向社会做了公布。这次正式发布的两个文件针对这些意见做了哪些重要的修改?谢谢。
刘小明:
《暂行办法》进行的修改是比较多的,主要体现在这样一些方面:
关于网约车车辆报废标准的问题。建立了新的按里程报废的标准,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没有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因为大家知道,对传统的出租汽车,八年是强制报废的,我们考虑到网约车接单,不像巡游车一直在路上跑,跑的量不会很大,也尊重公众的意见,所以八年以后没有达到60万公里的,可以转成社会车辆进行使用,当然那个环境下也需要经过安全和环保检测,合格才可以。
责任编辑:高玉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