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澳门赌博 老板帮付1551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葛某为纪海义支付赌资共计人民币1551万余元。葛某称,2010年至2011年间,他三次与纪海义前往澳门赌博,3次为纪海义支付赌资共计1800万元港币。
第一次是2010年12月,他与纪海义、纪海义情妇李某等人去澳门。到澳门后,纪海义就到赌场玩,李某跟他一起上牌桌。过了一会儿,纪海义把赌场预支的300万元港币的筹码输光了,就让他和李某去换200万左右的筹码。赌场工作人员要求把之前输的筹码还上,也就是说要支付500万元港币。
葛某说,因银行卡刷卡有上限,他刷了200万左右,然后通过电话银行把钱先转到李某卡里,之后由李某刷卡换筹码,当天他为纪海义支付了500万港币的筹码。
2011年春天,纪海义让葛某跟其去澳门赌博,去了后有位老板接待,纪海义很快输掉之前预存的200万港币筹码,然后让葛某想办法帮他换1000万港币筹码。葛某找香港朋友换了1000万港币,告诉纪海义换了500万港币筹码,纪海义把500万元筹码输光,继续找葛某要,葛某就把剩下的500万筹码给他了。
葛某说,纪海义一直输,可能有点不好意思让他玩一把,说帮他换换手气。他不会玩,输了100万港币左右,纪海义继续玩最后500多万都输光了。葛某说,他根本不懂赌博,他玩时,纪海义在边上决定,钱实际上都是被纪海义输的。回北京后,他公司电汇800多万人民币给朋友,换成港币就是1000万。
责任编辑:高玉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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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海义 赌博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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