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声称其不寻求判定任何领土归属,或划定任何海洋边界,然而在仲裁进程中,特别是庭审中,却屡屡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菲律宾无视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和实践,子虚乌有地声称中国对整个南海主张排他性的海洋权益;
——菲律宾刻意夸大西方殖民者历史上在南海的作用,否定中国长期开发、经营和管辖南海相关水域的史实及相应的法律效力;
——菲律宾牵强附会,拼凑关联性和证明力不强的证据,强撑其诉讼请求;
——菲律宾随意解释国际法规则,大量援引极具争议的司法案例和不具权威性的个人意见支撑其诉求。
白皮书指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是恶意行为。如,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中菲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协议;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滥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
白皮书指出,简言之,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包括《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在内的国际法。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自始无管辖权,所作出的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仲裁裁决的影响。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反对且不接受任何以仲裁裁决为基础的主张和行动。
在第四部分,白皮书还列举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菲律宾一再采取导致争议复杂化的行动。如菲律宾企图扩大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侵占,一再扩大海上侵权,企图染指中国黄岩岛等。(完)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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