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丹峰被控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一个罪名,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在程丹峰被通报提起公诉的半个月前,其岳父苏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已由济南市检察院向济南市中院提起公诉。
“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还有谁?
除了此次公布的程丹峰,最引人关注的当属周永康妻子贾晓晔、儿子周滨、侄子周锋利用影响力受贿被判刑。
6月8日,周永康妻子贾晓晔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罪名包括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6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中院对周滨案公开宣判。除受贿罪外,周滨的罪行中也包括利用影响力受贿。
法院判决显示,周滨伙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周滨领刑两天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邛崃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周锋、周益春、唐志国等人所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周永康侄子周锋的罪名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最终获刑12年,被罚5900万元。
除周永康案相关人员,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今年4月19日最高检曾通报,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王洪(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注意到,王洪所“利用”的影响力与广东落马高官万庆良有关。
据媒体报道,王洪一案于5月12日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被告人王洪与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关系密切,利用万庆良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谢海榆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谢海榆300万元港币。
责任编辑:瞿崑 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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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苏荣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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